惠民资金落实方案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_ _扶贫办 银_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巩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坚持“管理部门、政策执行、核定程序三不变”和“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2.公正透明,便民高效。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政策实效,增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便利性,消除“中梗阻”,确保补贴政策群众及时知晓、申请简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取用便利。  3.改革创新,规范管理。运用创新思维,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相关政策整合优化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衔接。  4.健全机制,巩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充分借鉴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巩固全省惠农补贴资金县级财政“一卡通”集中统发改革成果。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紧急临时救助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下同)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发放载体、搭建集中统一发放平台、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基本完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基本建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制定并公布补贴政策清单  1.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全省各级业务管理部门要全面梳理本级补贴项目,摸清补贴政策、对象、标准、发放方式和频次等情况,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调研核查等手段,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提出清理整合意见。对已实现目标或已到期的补贴项目,要及时予以取消;对补贴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要予以归并或整合。2021年度补贴政策清理整合在5月25日前完成,以后年度每年底前清理一次。  2.制定补贴政策清单。各级业务管理部门根据补贴政策清理整合情况,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本级补贴政策清单(详见附件2),并在以后年度动态调整。各级清单应涵盖清理后所有需要保留的补贴项目。2021年5月底前,各级业务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本部门2021年度补贴政策清单,并于每年12月底前提交下一年度补贴政策清单。  3.集中统一公开。在全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集中统一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级补贴政策清单,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布本部门补贴政策清单,同步公布相关制度文件。2021年补贴政策清单最迟不晚于6月底前公布,以后年度补贴政策清单于当年1月底前公布。  (二)全面实行县级集中统发  1.第一阶段:2021年。  《2021年贵州省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目录》(黔财基〔2020〕25号,以下简称《统发目录》)内的37项惠农补贴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统发目录》外的其他补贴项目,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将适宜集中统发的项目纳入集中统发范围。  2.第二阶段:2022年。  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原则上全部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符合集中统发条件的惠民财政补贴项目逐步纳入集中统发范围。  3.第三阶段:2023年。  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原则上全部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  (三)规范补贴资金发放载体  1.第一阶段:2021年。  《统发目录》内的37项惠农补贴、其他已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的补贴项目通过“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发放。  2.第二阶段:2022年。  2021年底前在财政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统发监管系统)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继续沿用,2022年起新增的集中统发补贴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各县(市、区、特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条件成熟时将“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  (四)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  2021年底前,修订完善《贵州省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管理,实现管理规章制度化、程序流程规范化、操作权限明确化。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对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实行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明确具体时限要求,切实提高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参与部分环节工作。  (五)搭建集中统一管理平台  依托统发监管系统,搭建全省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管理除外)。不断完善统发监管系统数据采集录入、核查比对、资金发放、统计分析、预警监控等功能,实现补贴资金发放的全过程监管。集中采集和管理补贴发放重要环节数据,按要求定期向_有关部门上报平台数据。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统发监管系统与省级补贴管理部门业务系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省公安厅人口信息数据库等的数据共享,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加强补贴对象资格的前端审核,提高补贴发放精准性。收集、整理各类违纪违法违规信息,对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挪用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六)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  维护好省共享交换平台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主题库以及省政务服务网、多彩宝APP、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记录查询平台”,跨部门共享补贴发放数据、向补贴对象开放补贴发放信息查询,依法保护补贴数据安全。各地各有关补贴业务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形成集中统一的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专栏,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健全完善乡镇政府补贴底册,实现补贴信息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确保相同补贴事项公开关键信息对应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要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推进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让“一卡通”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放心卡”。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上下协调、联合联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会同同级业务管理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等工作;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有关工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补贴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工作;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  (三)持续加强监管。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有效形成监管合力。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要主动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进一步强化管理,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完整提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四)深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以及加强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加强经费保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过程中的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积极予以经费支持。加大对监督管理、宣传培训、系统建设等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六)加强宣传引导。省有关部门和各地按照职责分工,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解读惠民惠农县级财政集中统发政策,普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知识,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办卡、补卡、用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严肃追责问责。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要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做到严格审核、精准发放、规范管理、便民利民,确保每一分补贴都及时有效发到群众手中、用到群众身上,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补贴审核不精准、发放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等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惠民资金落实方案 第2篇

重孜乡番琼村工作队办实事 10万元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根据江孜县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江强基组办【2011】3号文件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同时为了更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使办实事专项资金效益落到实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每年为每个工作队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驻村工作队为所在村群众办实事经费。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群众生产生活方面预计使用33%,其具体如下:

1、用于解决好“三就”(就业、就医、就学)方面预计使用15%;

2、慰问“两户”(五保户、贫困户)方面预计使用10%;

3、弱势群体生产生活方面预计使用8%。

(二)在群众中开展送教育、送文化、送卫生、送信息、

送服务、送温暖等方面预计使用10%。

(三)解决好低保户及“三老”人员的实际苦难方面预计使用10%。

(四)用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实际的问题或小型项目方面预计使用30%。

(五)村两委建设和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预计使用17%。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法及步骤

专项资金不得挪用或挤占必须专款专用为保障专项资金的,完全公开化,有拉热村群众监督、评议,项目监督组对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资金监督组对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评议组对项目完成后进行评议。

重资乡番琼村工作队 2011年12月10日

惠民资金落实方案 第3篇

松岗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二: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屋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三:公用经费包括:

⑴办公费:反映学校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教辅材料、书报杂志、学具等支出。

⑵印刷费:反映学校印刷费支出。

⑶水费:反映学校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⑷电费:反映学校的电费支出。

⑸邮电费:反映学校开支的邮寄费、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⑹物业管理费:反映学校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⑺交通费:反映学校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⑻差旅费:反映学校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及调动人员家属旅费补助等。

⑼维修费:反映学校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辆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一般办公设备的维修费用及水电路改造费用。维修费的支出比例一般为公用经费支出数的10%。

⑽租赁费:反映学校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⑾会议费:反映学校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⑿培训费:反映学校的各类培训支出。培训费的支出比例为公用经费支出数的10%。

⒀招待费:反映学校按规定开支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各类接待费用。

⒁专用材料费:反映学校购买的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实验室用品,消耗性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等方面的支出。

⒂劳务费:反映学校支付给其它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稿费,评审费等。

(16)其他: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学生体检防疫费、春(秋)游活动费、国防教育(军训)费、爱国主义影剧费、饮水费、会员费、广告宣传、其他公用经费等。

四、因购置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教育装备及校舍大中维修而

发生的支出不在生均定额标准支出范围内,所需经费在支出预算中另行安排。

第五、日常维修(护)费按照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用于学校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辆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第六 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的津补贴(含班主任津贴)、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学校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七 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与教学教研无关的外出考察等方面的开支。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加强交通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出租车费用。

第八 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九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十 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十一 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

第十二 公用经费支出严格实行校长和购物小组负责制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应按财务或资金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三 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

第十四 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自觉接受审计、监察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 本细则由财务小组负责解释。

裕安区罗集乡松岗学校

2014年9月1日篇二:扁担沟镇上报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

落实中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元月

吴忠市扁担沟镇落实

中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扁担沟镇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水平,科学合理利用好中央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补贴资金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扁担沟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苹果有机食品生态示范基地项目及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扁担沟镇位于吴忠市区南23公里处,属引黄新灌区,区域面积186平方公里。全镇辖6村1场23个村庄46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万亩,总人口万人,奶牛、经果林和粮食是全镇主导产业。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人均占有绿地亩。

自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以来,扁担沟镇牢固树立“环境就是资源,健康就是财富”的理念,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工作全局,以集镇建设为核心,以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建设,多形式宣传发动,大投入整治提高,硬措施保障实施,迅速掀起了开展环境整治和庄点改造的热潮,使镇容村貌有了新改观,有力地推进了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2008年,扁担沟镇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并获得农村环保环保中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五十万元。为了巩固和提升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成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居民

生产生活质量,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我镇决定按照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和苹果有机食品生态示范基地项目及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任务

(一)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1、镇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采取的措施及开展情况:

(1)采取的措施:目前镇区生活污水处理主要利用开挖人工氧化塘、移植水生植物和现有自然湿地、水生生物系统,依靠生物净化功能使污水得到净化。

(2)工作进展情况:已开挖氧化塘10万平方米,正在实展开区居民污水沉淀池砌护及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建设。

2、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主要用途:

镇区现有住户579户,1797人,今年新规划建设居民集中连片居住新庄点500户,已建成100户,为满足今后5~10年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特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

(二)苹果有机食品生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包括:有机高酸苹果生产基地建设、有机苹果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有机高酸苹果登记管理系统建立。

1、采取的措施和已开展的工作:

(1)划定项目区5000亩;

(2)项目区土壤的转换;

(3)项目区周边污染源的清理;

(4)项目区基层设施的改善;

(5)项目区标示牌及档案资料的建立;

(6)果农的前期培训;

(7)项目区果品的绿色认证。

2、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

(1)有机高酸苹果生产基地设施建设;

(2)有机高酸苹果生产基地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3)有机高酸苹果生产基地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三)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为了切实做到全镇居民生活生产垃圾有处倒,长期保持面源清洁,实施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该工程主要在全镇6村1场增设垃圾池132座。

三、中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估算

该项目中央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共50万元,使用具体估算为: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投入专项资金万元,苹果有机食品生态示范基地建设投入专项资金15万元,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入专项资金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概算如下: (一) 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1)新开挖氧化塘6万平方米 万元

(2)砌护污水沉淀池53座 万元

(3)沉淀池安全盖子53个 万元

(4)铺设排水管网公里 万元

合计: 万元

(二)苹果有机食品生态示范基地建设:

(1)项目区农户卫生厕所改造 5万元

(2)项目区果树养分的分析 万元

(3)项目区水质的检验 2万元

(4)项目区土壤的检验 2万元

(5)项目区果品品质的分析 万元 (6)果农培训及专家技术指导费 2万元 合计: 15万元

(三)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统一标准垃圾池130座 万元

总计 50万元

四、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全镇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污染环境的状况,有效提高扁担沟果品品质,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为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本项目社会效益是长期而明显的。

(二)环境影响。通过实施该项目,镇区居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造成污染环境的现象将从根本上得到改善;通过苹果有机食品生态示范基地的建设,扁担沟群众来源于优质果品销售收入将进一步提高。 该项目的实施是实现我镇农村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国家级优环境美篇三: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办事处在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建立科学的项目立项程序。根据上级的要求,严格立项程序、立项条件。由农业业务部门严格把关上报的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的内容,经财政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实地勘察后,对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才具文联合上报,要求立项和给予资金补助。

二、健全审批和支付管理制度。对上级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资金预算文件要求、通过规范的审批程序后拨付。较大的支农资金项目,区财政会同农业部门实地察看后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还切实加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对建设安装工程、大宗物资、材料和设备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基本实现“一本通”支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

三、健全各级报账制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造福工程等支农项目,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报账职责并实行专账核算。同时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账或拨

付资金。并按规定完整保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资料,确保相关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完整。

四、实行资金动态监管。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协同农业部门加强对大额支农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先后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特大防汛抗旱、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牵头成立由纪检、农业、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组织开展惠农资金专项重点检查工作,逐项进行核实。

五、创新支农资金管理机制。积极整合财政资金支持农村重点项目建设,采取专人、专户、专账管理。同时改进监管方式,由原来的重资金使用、轻项目建设监管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并重转变,实现对支农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审计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篇四:2014年富康社区惠民资金实施方案 2014年下半年富康社区惠民资金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民生问题,按照柳州市【2014】10号文《柳州市关于建立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社区惠民资金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机制,提高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在居民群众中的威信,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自觉参与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

二、目标任务

以“重民生、解民忧”为出发点,逐步解决涉及社区居民群众利益的各类民生问题。

三、资金使用原则

社区惠民资金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社区惠民资金应当用于公益民生设施维修,特困群体帮扶,居民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居民文体、公益活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社区环境治理开支等,不能用于公务接待以及冲抵工作经费等非民生类经费支出。

(二)注重实效的原则。惠民资金的使用要以重民生、解民忧为

出发点,注重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四、资金使用程序

(一)项目申请。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小组和居民众的意见,根据社区发展的需要向雅儒办柳北区民政局提出以下惠民项目申请。

1、群弱势群体关爱、慰问惠民工程:新年前对相应的各类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例:社区老党员、老干部、困难党员、困难残疾人、低保户和高龄独居老年)了解他们困难,关心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意见将慰问金和慰问品送到他们的手中以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

2、富康雅居改造:富康雅居是一个三无小区,小区设施存在破损,社区为了给社区居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社区申请2项惠民项目。一是:小区的小公园被汽车碾压将花园的草压死,居民意见非常大,社区为了给社区居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社区申请小公园用砖头砌石墩每个石墩高50厘米x50厘米,石墩间隔2米一个,防止汽车开进草地。二是:社区活动室的石桌桌面已经损坏,需要购买一张石桌面。三是:雅居的单车棚原是地区林业车队送给社区的但是因已

经有10年了,单车棚已经严重损坏。需要维修。

3、雅铁小区改造:雅铁辖区是一个三无小区小区内有一块约3000平方米的空地,社区居民在空地乱种菜和堆放杂物,特别是在下午种菜的居民用大粪和尿来浇菜凑齐熏天,居民意见很大,居民意见很大,为了给雅铁小区居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社区申请惠民项目资金改造雅铁小区。改造的项目是:将杂草清除保留大树和果树将路面用钢渣铺面大树和果树用砖头将它围好。

4、增添社区文艺服装和设施:富康社区文艺队、腰鼓队和合唱队创建于2005年、社区文艺队伍一直致力于富康社区各项文艺宣传活动,对丰富社区精神文化生活,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目前,社区文艺队没有任何经费来源,主要靠群众自愿筹资、社区资助,文艺宣传队的演出服装、音响设备,近年因使用年限已久,演出服装、道具也都陈旧了,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社区申请惠民资金为社区文艺队宣传队换上新的演出服装和道具,为社区合唱队添置一台电视机。

(二)项目审议。由社区党组织统一受理项目申请,收到申请后,要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社区党组织召集召开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联席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然后召开社区党员会议或社区党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审议。

(三)项目决策。社区党员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社区居委会召开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惠民项目进行讨论,以投票的形式决定是否实施。

(四)项目审批。项目确定后,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联合将项目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后,经乡(镇)长签字报县社区惠民资金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批准实施,县财政局下拨资金。

(五)项目实施。惠民项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雅儒办、柳北区民政局,政府负责监督。

五、时间要求 2012 年12 月底前,由乡(镇)政府负责指导社区惠民项目的实施,当年安排的项目当年要完成。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社区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7 人)负责监督社区惠民资金的使用情况,其成员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居务监督机构成员。居务监督机构成员向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居委会讨论社区惠民资金项目会议。监督委员会对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款预拨、结算进行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牵好头,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惠民资金的实施,将检查情况向社区居民公开,确保惠民资金管好用准.

(二)调查研究,突出重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社区,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群众、社区各组织、驻社区单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找出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

接、最现实的各类民生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社区惠民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计划实施。